金城鎮民代表會第十二屆第十七次臨時大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14日(星期四)09時至17時
二、地點:本會議事堂
三、出席:陳主席天成、蘇副主席碧浯、林代表金英、李代表錫瑜、倪代表于媃、洪代表嘉莉、張代表含麗、胡代表凱宇,郭代表永隆、陳代表子芸、翁代表沂杰
四、列席:李鎮長誠智、許主秘世丞、蕭課長天沛、汪課長揚、
蔡課長永居、盧課長玉美、陳課長水友、 董課長志隆、
黃人事管理員逸萍、邱主計靜怡、本會秘書劉師政
五、主席:陳主席天成 紀錄: 何美卿
六、報告事項:
(一) 劉秘書師政:出席代表已達法定額數,請主席宣佈
開會。
(二)主席宣佈開會,並請劉秘書宣讀第1次會議紀錄。
(三)劉秘書宣讀第1次會議紀錄。(略)
(四)主席徵詢大會確認第1次會議紀錄。
七、議程:
(一)審議鎮公所提案
(二)審議代表提案
(三)審議人民請願案
(四)臨時動議
(五)閉會
八、討論及決議事項:
(一)審議鎮公所提案:(無)
(二)審議代表提案4案:
第一案〈代提議001號〉 提案人:陳子芸
案 由:建請有關單位於金城分局旁附近停車空間增設
監視系統,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權益。
說 明:民眾反映在金城分局旁停車時,常遭不明人士
破壞,卻因為附近沒有監視鏡頭,無法辨識遭
破壞時間點及不明人士身分,建請相關單位重
視,於該處設置監視系統,以維護民眾生命財
產權益。
大會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代提議002號〉 提案人:陳子芸
案 由:建請有關單位改善燕南山書院景點路標指示,
以利遊客參訪。
說 明:燕南山書院為本鎮重要觀光景點之一,有民眾
反映,前往景點的路標及指示牌設置位置及大
小不明顯,建請有關單位改善設置位置及指示
牌路標大小,以利遊客依循參訪。
第三案〈代提議003號〉 提案人:李錫瑜
案 由:請鎮公所協調文化主管部門,就前水頭塔山
下,李氏古墓及牌樓,辦理調查和維護以保
存地方珍貴文化資產。
說 明:
水頭聚落西郊臨近塔山,有一明代李氏古墓,墓前
石馬、石羊及大型石牌樓,就地方人文史蹟而言,是一處極具研究與保存價值之標地。
期盼文化主管部門能主動進行調查研究,以維護此一珍貴的人文史蹟。
第四案〈代提議004號〉 提案人:陳子芸
案 由:建請有關單位更換吳厝仰峰宮後方休憩區朽壞之
木椅,以維護使用民眾安全。
說 明:吳厝仰峰宮後方休憩區的木椅長年設置在外,已
有腐朽不堪使用的情形,為維護使用民眾安全,
建請相關單位更換材質更為堅固耐用的椅
子,供鄉親使用。
(三)審議人民請願案:(無)
(四)臨時動議:(4案)
第一案〈代臨議001號〉 動議人:翁沂杰
理 由:建請於金門城金城磐石前設置老幼簡易休閒運動
器材組。
說 明:如案由。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代臨議002號〉 動議人:胡凱宇
理 由:建請公所在大同之家老人安養院段道路規劃人行
步道。
說 明:大同之家到民生路交界段路面狹窄,往來車輛多,
長者及行人通行時險象環生,建請公所確認土地所
有權後,若為公有地則規劃人行步道;若為私有地,
建請將花圃變更為人行步道,以維行人安全。
第三案〈代臨議003號〉 動議人:倪于媃
理 由:理建請鎮公所在東門臨時市場部分攤商撤離前,發
函通知辦理說明會,使攤商更加了解計畫執行情形
及未來規劃。
說 明:如理由。
第四案〈代臨議004號〉 動議人:陳天成
理 由:萬聖爺宮觀景平台前石頭堆高低起伏不一,為維護
民眾安全,建請有關單位儘速進行填補整平石頭間
縫隙,或設置欄杆。
決 議:照案通過
九、閉會
主 席:今天的議程到此結束,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