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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不肖中醫師違法用藥,保障中藥用藥安全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9/08/06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本部對於中藥用藥安全,業訂定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品質管理規範,並執行中藥材邊境查驗,且逐年抽驗市售中藥、中醫醫療機構、中藥販賣業及中藥廠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目前市售品,均符合標準,民眾可安心使用。至於近日有中醫診所使用含硃砂或鉛丹之禁藥,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事件,乃屬少數不肖中醫師個人行為,違法之中醫師及診所,均依醫事相關法規處辦,對於導致病人傷害部分,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查硃砂及鉛丹為傳統中藥,因含汞、鉛曾造成內服中毒事件,本部已於94年公告同年5月1日起禁止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80年9月18日函頒禁止含鉛丹口服用中藥之製造、調劑、供應。但極少數不肖中醫師,仍使用禁藥,其原因可能為求短期見效,忽視其對人體影響,此為個人醫德問題;另外,少數涉案中醫師違法採用含禁藥成分之中藥進行治療,其可能為醫學專業及法規認知不足,未與時精進所造成。

  若係個人為招徠醫療業務而使用禁藥之醫德問題,在醫師部分,經發現屬實,則依法嚴懲,以遏止不法;查前案台中市政府已依醫師法規定,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置,最重可廢止其醫師證書。本部籲請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地方中醫師公會會員自律,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後續本部將責成各地方衛生局加強中醫診所違法行為及不法中藥查緝,以杜絕使用禁藥。

  對於醫學專業未與時精進部分,為提升中醫師執業素質,精進其專業知能,本部將持續藉由中醫師繼續教育課程,強化醫學倫理及用藥安全,期能提升中醫師專業知能及醫療品質,提供民眾優質醫療服務。

前揭個案為極少數不肖中醫師個人作為,絕大多數中醫師皆遵循相關規範,依法執業,對於不法業者及中醫師,地方政府衛生局均予以嚴懲,並積極辦理查緝中醫診所違法行為及不法中藥稽查作業,杜絕使用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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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8-07